经过泰伯集团及相关实体的全面努力,第五大宙相关设施已基本完善,具备全面的生活生产条件。对此,经泰伯集团董事局充分讨论,同意调整第五大宙的行政管制级别。泰伯中央委员会则对第五大宙做了全面的调研和论证后通过行政院宣布,将第五大宙调整为完全特惠港级别。
第六大宙将调整为严格限制区,进入实质性的基本建设阶段。
泰伯行政管制级别如下所示:
禁区:该地区非董事局批准禁止进入,由军队全面管制。
军事管制区:该地区完全交由军队管理,由军队建立相关制度和部门,相关人员严格落实出入审批制度。
严格限制区:该地区由泰伯中央委员会制定准入清单,报泰伯集团董事局批准,内部人员出境需要报行政院批准。
限制区:该地区准许泰伯集团相关企业进入,其余企业由泰伯中央委员会管理,相关人员进出需要向行政院报备。
标准地区:遵照法律法案自由进出。
特惠港:开放部分限制行业准入措施,人员自由流动,部分行业享受特惠税率。
完全特惠港:遵照法律的基础上准许经营全部行业,人员自由流动,全部行业按法律享受特惠税率。
第六大宙将调整为严格限制区,进入实质性的基本建设阶段。
泰伯行政管制级别如下所示:
禁区:该地区非董事局批准禁止进入,由军队全面管制。
军事管制区:该地区完全交由军队管理,由军队建立相关制度和部门,相关人员严格落实出入审批制度。
严格限制区:该地区由泰伯中央委员会制定准入清单,报泰伯集团董事局批准,内部人员出境需要报行政院批准。
限制区:该地区准许泰伯集团相关企业进入,其余企业由泰伯中央委员会管理,相关人员进出需要向行政院报备。
标准地区:遵照法律法案自由进出。
特惠港:开放部分限制行业准入措施,人员自由流动,部分行业享受特惠税率。
完全特惠港:遵照法律的基础上准许经营全部行业,人员自由流动,全部行业按法律享受特惠税率。